一、八旗滿洲的建立: 1、八旗制度是以"牛錄"為基礎發展起來的。牛錄---是明末女真人的一種狩獵臨時組織。每次狩獵前,臨時組成牛錄,狩獵完畢即行解散。 《武皇帝實錄》卷二:"凡遇行師出獵,不論人之多寡,照依族寨而行……出獵開圍之際,個出箭一枚,十人中立一總領。屬九人而行,各照方位,不許錯亂。此總領呼為牛錄(意為大箭)厄其(意為主)"。圍獵之前,十人集結,公選一人為牛錄額真(厄真)依其指揮進行該次狩獵。每一牛錄狩獵時的十人定位如下: 用次隊形將獵物捕獲,或射殺之。努爾哈赤起兵時,把牛錄組織用為軍隊組織,由牛錄發展到甲喇,由甲喇發展到固山。固山中的牛錄,除名稱與原女真人圍獵時的牛錄相同外,其內容與狩獵時的牛錄已無任何相同之處。所以說八旗制度是以"牛錄"為基層組織的,八旗制度是努爾哈赤的發明創造。 萬歷十一年(1583年),努爾哈赤二十五歲時在費阿拉城起兵,將行圍狩獵的牛錄組織加以改造、充實和強化,成為固定的戰斗組織。 萬歷二十三年(1595年),明帝封努爾哈赤為散階正二品"龍虎將軍"。這時候,"甲喇制度"已經形成。旗用青黃赤白黑各二幅,長二尺許,這時的十個牛錄,分成兩個甲喇,每牛錄為十人,各牛錄分用青、黃、赤、白、黑五色小旗。五色旗是代表木(青)、土(黃)、火(赤)、金(白)、水(黑)的"五行"顏色。"五行"學說在女真人---滿洲人---旗人中一直很盛行,這是他們很早就接受的漢文化。 萬歷二十九年(1601年),始創建四旗兵制,擴大統一編成四個"固山",仍取狩獵四方合圍之意??傤I四方的固山為中旗,旗用黃色,其他三個固山為"圍翼",西方固山用紅旗,南方固山用藍旗,東方固山用白旗。 四方固山的旗色是按"五行"的生克關系制定的。北方屬水,中旗劇北,土能克水,土色黃,故中旗用黃色;西方屬金,而火能克金,火色紅,故紅旗居西方;東方屬木,金能克木,而金色白,故白旗居東方;南方屬火,而水能克火,水色藍,故藍旗居南方。軍事行動時,四色旗均依此定向行動。 四個固山,每固山轄五個甲喇,每甲喇轄五個牛錄,每牛錄有兵丁一百五十名??傆嬎膫€固山共二十個甲喇,一百個牛錄,一萬五千兵丁 萬歷四十三年(1615年),在牛錄額真之下設兩員"代子"(漢譯驍騎校)為副手。每個牛錄分為四個"達旦"(嘎山、 漢譯村莊),每個達旦設"章京"一員。嘎山拔什庫(領催)一名,負責管理各該達旦的生產、生活、軍事、教育、行政、司法等一切事宜,軍民合一的牛錄制完全成熟。 這時候,又將原有四旗擴大為"八旗"的編制。對原有四色旗稱:"正黃、正白、正紅、正藍"。新建的四旗是:黃旗鑲紅邊,稱"鑲黃旗";白旗鑲紅邊稱"鑲白旗";藍旗鑲紅邊稱"鑲藍旗";紅旗鑲白邊稱:"鑲紅旗"。 滿洲八旗的尺寸、樣式; 正四旗長7尺5寸,寬6尺的長方形;鑲四旗的尺寸是正四旗剪去外上下角,邊寬約9寸。 八旗旗桿長一丈五尺,朱紅色,旗桿端為銀槍頭。 八旗圖案形式基本相同,鑲四旗除去二邊角后中間的面積小些,龍形也小些。龍與旗的色彩配合是:黃旗藍龍、白旗藍龍、紅旗黃龍、藍旗紅龍。 正四旗與鑲四旗的圖案也有很大的區別,正四旗圖案的龍首向右,鑲四旗圖案的龍首向左;正四旗圖案的龍腹下飄有五朵祥云,鑲四旗龍腹下飄有三朵祥云。 建州八旗編制后,努爾哈赤親統兩黃旗為"汗旗"、其他旗為"貝勒旗",次子代善統兩紅旗、第八子皇太極統正白旗、長孫杜度統鑲白旗、第五子莽古爾泰統正藍旗、侄子阿敏統鑲藍旗。建州八旗的旗主世襲。 所有治下軍民均隸于八旗之內,八旗的軍民就是八旗領主的私產---是汗的私產。這時候起,各旗的固山額真之下又增設左右"梅勒額真"各一員,為固山額真的副手。"八旗制"至此真正完成。 重編八旗時已經有四百多牛錄,平均每旗有五十多個牛錄。每個牛錄的兵丁增至三百多名。每旗仍有五個甲喇,每甲喇有十多個牛錄。 每旗編制為三級,官名分別為:牛錄額真,甲喇額真和固山額真。 五牛錄編為一甲喇,五甲喇編為一固山(旗)。 每牛錄為300人,每旗(固山)統領有步騎兵7500名,八旗共60000人。 萬歷四十四年(1616年)正月,在赫圖阿拉城,改國號為"金",史學界稱為"后金",自稱"大英明汗"又稱"覆育列國英明皇帝"。這時候后金國統治下的人民已達一百四十多萬,平均每旗已達十八萬人之多。 2、滿洲八旗顏色的含義: 紅色代表太陽、黃色代表土地、白色代表水、藍色代表天。 當年,女真人靠天靠地,有水有日,就能生存,所以就用黃、紅、藍、白四旗分別代表天、地、日、水來統轄軍隊。 3、滿洲八旗中"正"與"鑲"的意思和讀音; 正黃、正白、正紅、正藍,在這里"正"字應該讀為"整"音,當"整個"、"全部"講?,F在有的人把"正"讀"鄭"是錯誤的。鑲四旗的"鑲"意思是在原純顏色的周圍再用別的顏色鑲邊,有用"廂"字是不正確的,"鑲"字為動詞,而"廂"字為名詞,二者不能混為一談。 4、清太宗皇太極時的滿洲八旗: 天命十一年(1626年)八月十一日,努爾哈赤戰傷加重,逝世與愛雞堡。 皇太極繼汗位,1627年為天聰元年,對各旗領主調整如下:皇太極親統兩黃旗、多爾袞統正白旗、多鐸統鑲白旗、阿濟格統鑲紅旗、代善統正紅旗、阿敏統鑲藍旗(天聰四年阿敏獲罪,改由濟爾哈郎)、莽古爾泰統正藍旗(天聰六年莽古爾泰獲罪,改由德格類)。 后德格類獲罪,皇太極將正藍旗分成兩半分屬于兩黃旗,以額駙楊古利之弟譚泰為正黃旗固山額真,以宗室拜伊圖為鑲黃旗固山額真。 天聰十年(1636年)四月,皇太極改元為崇德元年。 1635年九月,多爾袞奉命征戰察哈爾凱旋時意外獲得元朝傳國玉璽"制誥之寶"一方,意味著天命歸金,蒙古十六部、四十九貝勒及孔有德、耿仲明、尚可喜等集聚盛京,聯合上尊號接受"寬溫仁圣皇帝", 天聰十年四月初一即皇帝位,改元為崇德元年,國號"大清"。 5、滿洲八旗"上三旗"的形成: 崇德八年(1643年)八月九日,皇太極突然逝世。福臨即皇位,改元順治元年,由多爾袞攝政。多爾袞執政時恢復正藍旗建制,歸他自己統轄,從而多爾袞總領正白、正藍兩旗。 6、順治七年多爾袞病逝后,正白旗由順治帝領有。自此,始稱兩黃旗與正白旗為"上三旗",即皇上三旗。其余五旗由諸王貝勒等分領,稱"下五旗"。 7、滿洲八旗的左右翼; 按東南西北方向、陰陽五行確定該旗的位置,以鑲黃、正白、鑲白、正藍四旗居左,稱為左翼;正黃、正紅、鑲紅、鑲藍四旗居右,稱為右翼。 8、滿洲八旗的北京布防(見方位圖); 北京城是個正方形,按方位、顏色布防的是:北方為鑲黃、正黃二旗,駐防安定門、德勝門內;東方為正白、鑲白二旗,駐防東直門、朝陽門內;西方為正紅、鑲紅二旗,駐防西直門、阜成門內;南方為正藍、鑲藍二旗,駐防在崇文門、宣武門內。 鑲黃旗大營在北京安定門外青年湖公園南側,尚存南營房胡同,該營教軍場在黃寺大院。 9、滿洲八旗與陰陽五行。 滿洲八旗軍隊按照陰陽五行來分布駐防的位置:兩黃旗在北面,北方在五行中為水;兩白旗在東面,東方為木;兩紅旗在西面,西方為金;兩藍旗在南面,南方為火。 黃色代表土,土能擋水;白色代表金,金能降木;紅色代表火,火能克金;藍色代表水,水能滅火。東西南北,木金火水,白紅藍黃;一伸一抑,一張一合,順其天理的印象和自然崇拜。 二、八旗蒙古的建立: 努爾哈赤、皇太極父子創業時期就得到蒙古各部落的大力支部。天聰九年(1635年)二月,皇太極編成"八旗蒙古"軍,將已經編入"八旗滿洲"的蒙古兵丁抽出一部分,及新收服的蒙古兵混合一起編成"八旗蒙古"。 最初的"八旗蒙古"的八位固山額真是:正黃旗固山額真---阿代、鑲黃旗固山額真---達賴、正白旗固山額真---伊拜、鑲白旗固山額真---蘇納額駙、正藍旗固山額真---吳賴、鑲藍旗固山額真---扈什布、正紅旗固山額真---恩格圖、鑲紅旗固山額真---布顏代額駙。 "八旗蒙古"的一切編制、旗幟皆同與"八旗滿洲"。 "八旗滿洲"內有蒙古牛錄三十五個,其余的蒙古都留居故地,稱"外番蒙古",由金(清)政府劃分給牧地,各守地界,不得相互侵越。"外番蒙古"不屬于八旗范圍,其人民不是旗人,后來發展成"盟旗制度"。 三、"八旗漢軍"的建立: 早在八旗制一開始就有漢將領漢兵編入"八旗滿洲",開始"八旗滿洲"有四百多個牛錄,其中就有十六個牛錄由漢人任牛錄額真,率領由漢人編成的牛錄軍民,這些人都是原來居住在后金國內的漢族人。編成八旗后,他們基0都變成了"八旗滿洲"、"陳滿洲",與后編的漢軍旗人不一樣。 正式建立漢軍旗,是從天聰七年(1633年)一月開始的?;侍珮O下令:將原編入"八旗滿洲"的漢人壯丁,每十丁抽出一丁,共得一千五百名,組成一個"漢軍旗",旗用黑色,由漢將馬光遠任固山額真。 崇德二年(1637年)七月,太宗皇太極把一旗漢軍擴展為兩翼旗漢軍。以馬光遠為右翼旗固山額真,以石廷柱為左翼旗固山額真,旗的編制均照滿洲各旗辦理,兩翼旗均用黑色。石廷柱為漢化了的女真人,瓜爾佳氏。 崇德四年(1639年)六月,太宗皇太極又將兩翼漢軍旗擴展為四旗漢軍。每旗十八個牛錄,旗下設梅勒章京二員,甲喇章京四員(每旗分四甲喇),每甲喇轄四個或五個牛錄。馬光遠為漢軍正黃旗固山額真,馬光輝、張大秋為梅勒章京;石廷柱為漢軍正白旗固山額真,達爾漢、金維城為梅勒章京;王世選為漢軍正紅旗固山額真,吳守進、孟喬芳為梅勒章京;巴顏為漢軍正藍旗固山額真,李維漢、佟圖賴為梅勒章京。 崇德七年(1642年)六月,太宗皇太極又將四旗漢軍旗擴展為"八旗漢軍",旗式、編制、官兵額數與"八旗滿洲"。此時,"八旗漢軍"的固山額真分別是:祖澤潤、劉之源、石廷柱、佟圖賴、吳守進、金礪、巴顏、李國翰。八月,孔有德、耿仲明、尚可喜等奏請在漢軍旗下行走,太宗皇太極允之??子械虏繉贊h軍正紅旗、耿仲明部屬漢軍正黃旗、尚可喜部屬漢軍鑲藍旗籍,其后,所有漢兵多加入漢軍族籍。 四、八旗的民族: 天聰汗皇太極于天聰九年(1635年)十月十三日,用"滿洲"族接替女真族名使用,次年的崇德元年(1636年)四月改國號為"清"。使用"滿洲"和國號"清"是有深刻含義的,女真人很重視"五行生克"的學說。當時的漢族明帝國有三重"火":漢族之稱來自漢朝,漢以"火德"王,用赤幟,稱炎漢。"炎"字分明是雙火組成的,"明"字是日月二字組成的,"日"有火意,而明帝姓"朱",朱當赤色講,火色也,故朱明之合一"火",故用"滿洲"族名之雙水滅炎漢,用"清"一水滅明火。因"五行生克"明言"水"能克"火"也。 五、八旗的發展演變: 1、八旗的擴展: 八旗制度自明萬歷四十三年(1615年)"八旗滿洲"的組織完成后,繼續在發展變化壯大。 天命四年(1619年)三月,薩爾滸大戰勝利。幫助明朝的朝鮮兵統帥姜宏立率領其殘兵敗將五千人降后金,編入"八旗滿洲"。 天聰元年(1627年),后金兵入朝鮮,原居于朝鮮內的女真人瓦爾喀部兩千多人歸于后金。 崇德七年(1642年),將漢化的佟養性一支女真人編入漢軍正藍旗。 …… 順治元年(1644年)關外的八旗兵大部分"隨龍入關",參加伐明征戰,關外的八旗兵留駐僅一千一百零二名。 入關后,八旗的排列次序是:鑲黃旗、正黃旗、正白旗、鑲白旗、正紅旗、鑲紅旗、正藍旗、鑲藍旗。 2、八旗制度的變化: 八旗制度是努爾哈赤創造的一種軍民合一、軍政合一的社會組織。也是初級的社會組織,其內容隨時隨地都在發展變化中。入關前后變化很大。 入關前的是以農奴制為經濟基礎的,以軍事為目的,全部壯丁戰時為兵,平時生產,兵無定數,兵器裝備一切自備的,是一種全民皆兵的社會組織。 入關后的"八旗制"變成了以封建地主經濟為基礎,以提供八旗兵源為目的的,為封建帝王中央集權支柱,軍械、裝備、薪餉統由政府發給的特種國民集團。 "八旗制"的基礎是"牛錄",各牛錄包括人民、軍隊和土地(入關前后土地概念逐級淡薄,有的甚至沒有土地)。各牛錄的兵丁數量差別也很大,有的牛錄有幾十個兵丁,有的牛錄有幾百個兵丁。 3、八旗中的官銜及稱呼的變化: "牛錄"漢譯為"佐領","甲喇" 漢譯為"參領","固山" 漢譯為"旗"。 "牛錄"的酋長,滿語為"牛錄額真",天聰八年(1634年)改為"牛錄章京"( 章京有官長或將軍的含義),漢譯仍為"佐領"(單位與首長同稱)。"甲喇"的首長,滿語為"甲喇額真",天聰八年(1634年)改為"甲喇章京", 漢譯仍為"參領"(又是單位與首長同稱)。"固山"的首長,滿語稱為"固山額真",順治十七年(1606年)定名為"都統"。 "佐領"的副手,滿語稱為"代子"或"分得拔什庫", 漢譯為"驍騎校",每佐領設驍騎校二員。"固山"的副手滿語稱為"梅勒額真", 天聰八年(1634年)改為"梅勒章京"( 梅勒漢譯為副或肩、旁邊),順治十七年(1606年)改為"副都統"。 各牛錄在佐領、驍騎校之下設有四員章京、四名領催(小拔什庫)分管本牛錄四個達旦,因漢譯的牛錄首長、甲喇首長與單位同稱,使用不便,所以終清之世人們一直稱牛錄的單位仍舊為牛錄,而稱其首長為佐領。稱甲喇的單位首長為參領。 4、八旗中的官銜的級別: 旗內各級官員的品級、頂戴如下: "都統"---從一品、亮紅頂(原用紅寶石)單眼大花翎(孔雀翎),相當于現代的上將; "副都統"---二品,涅紅頂(原用紅珊瑚)單眼大花翎,相當于現代的中將; "參領"---三品,亮藍頂(原用藍寶石)單眼花翎,相當于現代的少將; "副參領"---(部分佐領)四品,涅藍頂藍翎,可捐戴或賞戴單眼花翎,相當于現代的上校; "佐領"(大部分)---五品,亮白頂(原用水晶)藍翎,也可捐戴或賞戴單眼花翎,相當于現代的中校; "牛錄內的章京"---七品、八品、九品都是黃銅頂,藍翎,相當于現代的上、中、少尉。 "佐領"以上的各級官員衙暑,都可配置"筆貼式"數員,其官階四---九品不等,以六、七品為多,也有無品文書、庶務等,各級官員可上下俘動半級,花翎、藍翎都可賞戴。 牛錄是八旗的基礎,"佐領"是全牛錄的父母官,平時管理本牛錄的戶籍、婚喪、比丁、授田、租稅、差役、教育、訴訟等以及生產生活等所有事宜,戰時則為全牛錄的指揮官。 "佐領"的任命,大體可分為"世襲佐領"和"流官佐領"兩大類。凡后金建國初期努爾哈赤的舊部任牛錄額真者、努爾哈赤和皇太極時期率部來歸的酋長任牛錄額真者、有功之臣受封的任牛錄額真者,基本都是"世襲佐領"。 "流官佐領"是量才錄用的,基本上是驍騎校升任。"八旗滿洲"、"八旗蒙古"的"佐領"多是"世襲佐領", "流官佐領"較少。"八旗漢軍"的佐領多是流官,也有世襲的。 5、八旗中的更高 將領的變革: 八旗各旗的都統(固山額真)在順治前,各只是各旗領主的僚屬,到順治十六年(1695年)才正式鑄"八旗滿洲"、"八旗蒙古"、 "八旗漢軍" 都統印信各一顆(共二十四顆),即發給各都統。到雍正年間(1723---1735年)才正式設立二十四個都統衙門,開府治事。全稱如:京師鑲黃旗滿洲都統衙門…… 入關前各旗的固山額真、梅勒額真(章京)均由各領主推薦本旗人充當,直接向本旗領主負責。入關后逐漸改為由皇帝旺才委用,直接向皇帝負責,不再秉承各該旗主的意志辦事。 入關后,八旗戶口有"正身旗人"及"戶下旗人"的區別。"正身旗人"是后金建國初期平民以上身份的后人,他們有獨立的戶籍、當兵的義務、讀書的機會、做官的權力,是封建帝國的平民,不再是各旗主的私有財產。"戶下旗人"又稱旗下人、旗下家人,是皇帝、各旗領主的私有財產,八旗官員的家奴,莊園的農奴,他們沒有獨立的戶籍,依附于主人的戶下。戶下人有功,可另立戶口,稱為"開戶",多由 代為贖身,或由其主子恩賜開戶。 6、八旗兵的補充和編制變革: 旗兵有缺即補,無缺時,新丁多了可增編新的牛錄。挑選新兵時,要考試馬術和箭法,選中才能入伍。 7、"八旗禁旅"與"八旗駐防": 入關定都北京后,八旗的兵制有了顯著變化,漸變為駐防京師的"八旗勁旅"和駐防京師以外的"八旗駐防"兩大類(《圣武記·兵餉、兵制》。"八旗勁旅"的編制分為六種:八旗驍騎營、八旗前鋒營、八旗健銳營、八旗親軍營(內務府三旗的前鋒、護軍、驍騎三營)、八旗護軍營、圓明園護軍、八旗火器營、八旗虎槍營、八旗步兵營、五城巡捕營。 (1)、八旗驍騎營:起源于天聰年間"阿里哈超哈營",到順治初年為定制。八旗中滿、蒙、漢軍每旗各設一營。漢軍驍騎營設有特種兵:炮甲每旗四十名,共三百二十名;藤牌兵每旗一百名,共八百名;舁鹿角兵,每佐領下八名,共二千一百二十八名,合計特種兵三千二百四十八名,其余七千九百二十四名為普通馬甲。特種兵三千二百四十八名,滿、蒙驍騎營沒有。 入關后的八旗兵,唯獨八旗驍騎營仍舊歸各都統直轄,分駐京城內,戰時需要則外調出征。 平時駐札京城內的分布是:"鑲黃旗"居安定門內,西至鼓樓大街,南至東直門大街,東至北城根;"正黃旗" 居德勝門內,東至鼓樓大街,西至西直門大街,北至北城根;兩黃旗都在北方。"正白旗" 居東直門內,北至東直門大街,南至朝陽門大街,西至皇城根,東至城根;"鑲白旗"居朝陽門內,北接"正白旗",南至單牌樓,西至皇城根,東至城根;兩白旗都在東方。"正紅旗" 居西直門內,北至西直門大街,南至阜城門大街,東至皇城根,西至城根。"鑲紅旗"居阜城門內,北接"正紅旗", 南至單牌樓,東至皇城根,西至城根。兩紅旗都在西方。"正藍旗"居崇文門內,北至單牌樓,西至東長安門,東南至城根;"鑲藍旗"居宣武門內,北至單牌樓,東至西長安門,西南至城根;兩藍旗都在南方。 四色旗駐防的分布都是按五行生克關系配備的(見《八旗通志·旗分志·八旗駐防》),驍騎營是八旗勁旅的主力,占總兵力的三分之一。 (2)、八旗前鋒營: 備折衛(防敵)之用,起源于天聰年間的"戈布什賢超哈營"。 到順治初年為定制,由八旗滿蒙旗分出每佐領各出丁二名組成。 (3)、八旗健銳營: 也就是前鋒營的一種,乾隆十三年組成。其駐地營以香山為中心,依山勢往東為左翼,駐防鑲黃、正白、鑲白、正藍四旗兵;依香山往南為右翼,駐防正黃、正紅、鑲紅、鑲藍四旗兵。 (4)、八旗親軍營: 司宿衛,兵額數目與前鋒營相同。即內務府三營,由鑲黃、正黃、正白三旗出丁組成為:護軍、前鋒、驍騎三營。開始隸屬于領侍衛內大臣,后改隸屬于內務府。 (5)、八旗護軍營: 主司扈警蹕,起源于天聰年間的"巴牙喇營"。初始,上三旗守禁門。雍正時定為均司禁衛。兵源由滿蒙旗分出每佐領各出兵十七名組成。 圓明園護軍,雍正三年(1725年)由護軍營中撥出,每旗設護軍統領一員負責。 (6)、八旗火器營: 司遠攻,康熙三十年(1691年)設,又分為"鳥槍護軍"與"炮軍"兩種。"鳥槍護軍"由京滿蒙旗分出每佐領各出兵六名組成。 "炮軍" 由京滿蒙旗分出每佐領各出兵一名組成,滿旗分六百七十八名,蒙旗分二百二十一名,合計八百九十名。城內設、城上共設炮一千九百三十七門,每年秋季配一百門運到蘆溝橋演放。 又分有"八旗虎槍營", 康熙十三年(1656年)設,兵額六百名,為皇帝行圍進哨用,以領侍衛內大臣兼任統率。 (7)、八旗步兵營: 康熙十三年(1656年)設,由京滿蒙旗分出每佐領各出領催二名、步兵十八名,漢軍旗分出每佐領各出領催一名、步兵十二名組成。 雍正元年(1722年)又設"五營巡捕營",步兵一萬名,由綠營兵(民人兵)挑選組成,歸八旗步兵統領管轄。此官對八旗步兵稱"統領",對五營巡捕稱"提督",其全稱為""提督九門、巡捕五營步兵統領",或"八旗步兵統領兼九門務"簡稱"九門提督",辦公機關稱"步兵統領衙門"。其職守:稽查禁、緝捕、斷獄、編查保甲等事宜。即"統轄京營、總司緝捕"。 京師還有"養育兵",統一全國后,八旗兵額有定數,而八旗人口不斷增加,順治十七年(1660年)從八旗滿蒙各旗分選出四千八百名,經過訓練,稱為"養育兵"。到乾隆時,"養育兵"增到二萬多名。 總計京師"八旗勁旅"為八萬五千七百二十四名(養育兵不在內)。京師以外的"八旗駐防":據《欽定八旗通志》卷二十五《兵制》所載全國各地駐軍九十處,總計兵額一十二萬三千八百三十九名。 "八旗駐防"各地的將軍、都統、獨立的副都統衙門,都設有左右兩司,各以協領一員、筆帖式數員負責辦事,分別職掌辦理官員的升遷調補、旗兵的編制訓練,官兵的被服、給養、馬乾、武器、旌表、撫恤等諸事宜。 8、八旗兵的糧餉變化: 八旗兵的糧餉,入關前是靠"旗地"經濟維持的,即以丁壯為基礎的土地分給制。平時生活瞻養家口,出征時一切所需,均出自分土地的生產中。在特定情況下,政府也實行某些補貼,但不是制度。戰時的搶奪所得也是當時經濟來源之一。 入關同時產生了"俸餉制",初期與"旗地" 制度并行的。即官有俸銀、俸米,兵有餉銀、餉米。同時各旗還有"旗地"。隨著"旗地"的逐漸消失,產生了"口糧制"。 入關后的旗地,是"圈地政策"得來的。大規模的圈地行動有三次: 次是順治元年(1645年)十二月、第二次是順治二年(1646年)十月、第三次是順治四年(1647年)正月。 開始的圈地行動只限于京師三百里內,繼而擴展到五百里內,最后擴展到直隸全省。開始的圈地行動只限于"無主荒田",后來不管有無主,看好了就圈占。隨著八旗的需要,圈地涉及山東省、江蘇省、山西省等處。直到康熙八年(1669年),康熙皇帝懲治了鰲拜,重申"圈地禁令",延續十年的圈地行動才徹底結束。 從順治元年(1644年)到順治十七年(1660年)的過程中,"俸餉制"發展基本成熟。給官員的稱"官員俸祿",簡稱"俸祿";給士兵的稱"兵餉"。 為了守衛京師調集了滿族八旗兵力的三分之二進京,史稱"禁旅八旗"。 剩余三分之一滿族八旗兵力駐防在全國九十多個城市,稱為"駐防八旗"。駐防的原則是:重點駐防和集中機動相結合,駐防八旗分由各地將軍、都統統率,直接受命于清朝皇帝。